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等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落实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3项,为民办实事280余件,提出便民利民举措6条。
多方收集意见校准为民坐标。积极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公开听证会”等活动,依托基层检察室,走访服务对象,向社会各界征集到意见建议40余条,并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到人,确保群众意见“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热点,开展“共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林长+检察长’”、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等爱民实践活动,致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急事、难事、小事,确保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
聚焦群众关切办好为民实事。针对近年来辖区内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呈逐年较大幅度增长趋势、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高等问题,该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未成年人视力健康”专项监督,召开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7人以及公安、教育等相关行政机关人员参加,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7份检察建议,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围绕“六稳”“六保”,开展“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系列专项活动,实行院领导划片包干责任制,深入挂点企业,上门问需问计,摸清企业现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订单式普法宣传,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立足长远深耕利民举措。贯彻“主动救助”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三主动举措,与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拥军优属工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区公安局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与区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规则的若干意见》,与区法院、区公安局会签《关于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适用细则(试行》,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和救济,避免和减少因反复接触未成年被害人而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