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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区检察院:一只鸡引发的冲突
时间:2022-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和睦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然而有两户邻舍

却因为一只“鸡”而拳脚相向

一方受伤住院

一方或面临牢狱之灾

……

“当时我太冲动了,大家都是街坊邻居,真不该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还触犯了法律,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期,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阿其嫂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离奇死亡的母鸡

春节前夕,鹰潭市余江区中童镇某村家家户户忙着扫屋子、备年货、打年糕,带着愉悦的心情等待着春节的到来。“就是你们开这个店,我家的鸡才会死了……”伴随着愤怒的话语声,一块石头砸向了辉伯,辉伯夫妇与阿其嫂夫妇揪扯在一起,打破了一片祥和。

原来,阿其嫂发现家中一只母鸡无故死去,觉得是隔壁辉伯夫妇开店的原因造成的,拎着鸡到辉伯家门口责问,双方发生口角。刚从工厂下班回来的阿其嫂丈夫闻声赶来,双方争执加剧。说到激动处,阿其嫂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就发生了上面那一幕。辉伯鼻子被砸成鼻骨粉碎性骨折,阿其嫂丈夫脸部稍肿、牙齿脱落。经鉴定,辉伯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阿其嫂丈夫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阿其嫂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解开多年的“心结”

“我们俩家住隔壁,他开的店来来往往人那么多,不仅是这次我家鸡的死,之前家里被偷,都跟他们家脱不了关系……”2月,案件被移送至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讯问阿其嫂时,其情绪仍较为激动。

“他们家是付了医疗费,也赔偿了,但是你看一下她的态度,她是一点也不觉得自己错了……”被害人辉伯得到了赔偿,但认为阿其嫂态度不好,始终不同意谅解。经了解,阿其嫂和辉伯两家积怨已久,“鸡”只是矛盾激化成暴力冲突的导火索,村委会、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办案民警为解决两家人的矛盾都曾多次奔走,双方都觉得自己“冤”不愿意退让一步。

承办检察官意识到,若对这起刑事案件简单处理,双方必然会造成更大的芥蒂,这将可能是埋在邻里间的定时炸弹,随时引爆。一次不成两次,两次不成三次……为彻底化解这场邻里纠纷,办案检察官放弃休息时间,多次来到村里与双方当事人促膝长谈、心理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会同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办案民警、值班律师了解双方诉求,努力促成矛盾化解。

“当时话赶不上话,一时冲动就用石头砸了老辉哥,是我不对。”“我也有不对的地方,应该大度些,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在多方不懈努力下,阿其嫂慢慢认识到自己的冲动和鲁莽,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我们还是好邻居

“这个案件是邻里矛盾纠纷引起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我支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了让被害方能够接受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也为了达到警醒被不起诉人的目的,真正化解双方矛盾,余江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对阿其嫂、辉伯进行了法治教育。

“多亏了检察官,要不是你们释法说理,我还认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老辉哥,我们以后还是好邻居。”听证会上,阿其嫂表示一定珍惜此次不诉的机会,今后遇事不再莽撞,并再次向辉伯深表歉意。

“嫂子,这是我做的艾叶果,你跟老辉哥趁热尝尝。”案件办结后,转眼就到了清明时节,余江有制作艾叶果的习俗,阿其嫂知道辉伯夫妻忙于店里生意,特意多做了些送给他们。一只只艾叶果散发着浓郁清香,也传递着两家人真挚的情谊。(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当以和为贵,邻里琐事引起纠纷时,应当冷静处理,多寻求基层组织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切不可一时冲动伤害他人,否则不仅会使自己触犯法律,还会给两个家庭蒙上阴影。

邻里本是一家亲,遇事谨记需理性。

相互动手危害大,输赢都伤邻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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