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诊所将按照药品管理要求,规范药品管理工作……”近期,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某诊所内召开了一场关于药品安全的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职整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该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守护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2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药品摆放混乱和未按照防冻、防潮防虫等相关规定储存以及过期药品、过期器械销毁不及时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在一家被检查诊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诊所经营者现场磋商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方案。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相关医疗机构立即整改。磋商结束一周内,相关医疗机构规范药品摆放、存储并按照相关法律对过期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销毁,群众药品安全隐患得到解决。本案通过诉前磋商的方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