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为了您的美好生活”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发布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鹰潭检察这样做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红色资源等群众关注领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7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20余吨,挽回被损毁的林地、耕地5887余亩,清理非法占用河道17.45公里,查处销售伪劣食品价值12.2万元,办理的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守护红色资源等7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1、案例一: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诉马某德等人跨区域倾倒工业废物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2、案例二: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引导农村地区食品加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3、案例三: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革命战斗遗址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4、案例四:余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未成年人视力健康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5、案例五:余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6、案例六:月湖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下一步,鹰潭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抓重点、抓大案、抓实效、抓拓展,努力为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