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余江检察微信
余江检察微信
余江检察微博
余江检察微博
余江今日头条
余江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播报
“媒”眼·正义网|江西鹰潭余江:0.77亩耕地也要保护!
时间:2023-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讯(通讯员汤翠华)“不要以为只有0.77亩就可以占用,再小的面积,只要是耕地,我们都要保护!”在对辖区内某砂石公司非法占用耕地案的整改现场,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4月底,余江区检察院接到江西省检察院下发的2022年度卫片未整改图斑线索,某村有0.77亩耕地被占用。

通过实地走访、询问了解、现场勘查查明,2017年12月,某砂石公司办理简易手续后,在某村搭建了一个300平方米左右的简易板房,用于经营销售砂石。2018年上半年,区自然资源部门发现该地属于非法占地,立即责令该公司整改并补办临时手续(补办的临时手续有效期为2年)。2020年12月,区自然资源部门告知该公司临时用地期限已到,责令其限期拆除板房并恢复耕种条件,两个月时间过去了,该公司只撤销了砂石销售点,板房却没拆除。某镇政府多次督促该公司拆除并复垦,但该公司始终未有动作。

为坚决遏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加快推进整改,余江区检察院积极与区自然资源部门、某镇政府等单位沟通。随后于5月15日组织召开磋商会,邀请区自然资源部门、某镇政府、该公司参加,检察机关现场释法说理,相关行政机关就各自的职责、当前的整改方案、下一步的监管方向进行磋商;该公司当场表态会尽快拆除板房、复垦土地。至此,余江区检察院能动履职,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积极作为,仅仅1个月的时间,在耕地上违建5年的板房被拆除了,恢复了耕种条件,重新变成良田。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以东 邮编:3352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