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统筹用好“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打击、惩治、保护、警示作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质效,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美丽鹰潭建设。2023年至今,该院助力保护耕地1000余亩,推动710万元耕地占用税征缴入库。
以全链条沟通守护生态。运用“协调小组+联合走访”形式,加强与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多部门深入10余个乡镇核查100余处卫星图斑问题线索。深入开展“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
以专业化办案严惩犯罪。实行专业化办案模式,组建涉生态案件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精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创新“一案三查一跟进”办案机制,即一查刑事案件、二查公益诉讼、三查生态修复、预防教育同步跟进。实行办案主业、生态修复、联动机制、共赢目标“四个结合”,既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又修复生态环境。
以接地气宣传营造氛围。以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刑事诉讼惩戒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主题,在社区、广场、企业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助力实现打击有力、监督有制、修复有为、预防有效的源头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