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利院的监护权有了,小童的上学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这个学期,他已经如愿走进新学校开启新的学习生活了!”日前,余江区社会福利院院长向来院看望孩子们的检察官感激地说。
父刑母亡,儿童陷入生活困境
2024年5月19日,该区社会福利院院长急匆匆来到余江区检察院,焦急地说:“有一名事实无人抚养的10岁儿童,现正暂住在我们福利院。但他的学籍、监护等问题都没有落实好。我们现在要求申请撤销其亲属的监护资格,由我们福利院作为其监护人”。
10岁的儿童为何会暂居在福利院?他的父母家人去了哪里?检察官不禁感到诧异,为了查清事情缘由,办案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
原来,小童的父亲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刑拘,母亲已故,其祖母也已故,祖父及外祖父母因病或经济困难,均无抚养能力,其他近亲属也无抚养意愿。
支持起诉,“变更”是为了更好地监护
“谁来当小童的监护人?照料小童的日常生活,又能保证其以后顺利入学、升学?”该院多次联合区民政、法院就小童的监护权问题,以及此案的特殊程序问题、诉讼流程等问题进行协调,确定由区社会福利院担任小童的监护人最适宜,并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
2025年1月21日,为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余江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育、妇联、关工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在中童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听证会,就小童的监护权归属问题以及如何对其进行多元帮扶共商解决办法,最终形成从心理、生活、健康成长等方面帮扶的方案。该院参考听证员评议意见,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2025年1月22日,该院向区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1月27日,该案开庭审理,该院指派检察官开庭支持起诉。经审理,区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小童父亲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区社会福利院担任小童的监护人。
该院检察长桂江海说:“监护权的问题虽已解决,但小童今后的生活仍需得到关注。我院将联合区法院、关工委等相关单位,从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各个方面,为小童提供多方位的帮扶救助,让年幼的小童能够在大家的关心、关怀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