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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度)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1日在鹰潭市余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晓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应对多重改革挑战,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一、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工作价值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成效。服务和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打击组织领导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共批准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21人、起诉21人。如依法对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陈某某等六人骗取贷款案和涉及40余名群众的胡某某利用“善心会”组织、领导传销案以及对非法吸收80余名群众涉案金额330余万元的舒某某、夏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深入百盈光电、永威光电等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法律意识;结合办案与企业家开展企业风险防控座谈,助力非公企业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有担当。服务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取证4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13件20人,向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6份。其中,在办理方某某污染环境案中,采用“一案三查一跟进”办案模式得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联播的肯定报道;办理的黄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七大典型案例之一。深入开展“四个面向”系列生态法治教育活动,“生态检察流动服务车”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主题巡讲6次,受教育2000余人次。 

  开展精准扶贫有作为。服务和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40户,落实帮扶资金10万余元,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20余件,帮助贫困户追回经济损失1.5万元,帮助解决就业4人,组织传统佳节集中慰问贫困户活动3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面向“村两委”干部群众开展扶贫领域等专题法治教育讲座10次。探索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的工作模式,在办理一起贫困户家庭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时,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抚慰+助学扶智”的“1+N”多元化司法救助综合模式,使一名辍学一年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突出检察机关司法扶贫的特色 

  二、牢记职责使命,在依法履职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打击犯罪与强化监督同开展。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审查逮捕212人,审查起诉377人;加强审前把关过滤,依法不捕44人,不起诉20人。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诈骗、贩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67人,起诉52人;起诉区监察委办理的我市首例留置案件3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积极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工作。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1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遗诉1、漏罪2人,监督纠正违法3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初审评估128件128人,变更强制措施25件25人;对382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189件法院判决的案件进行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认真落实新修改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件4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综合治理齐推进。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排查、分析、研判涉黑涉恶类犯罪线索29件,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2人,对2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发出补充侦查提纲4份、不捕理由说明书2份、检察建议2份,联合公安机关召开引导侦查工作会议2次,检察长就涉恶犯罪案件列席审判委员会1次,向区扫黑办专案汇报3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检察官办案团队,推进提前介入涉黑涉恶工作“案件化”办理常态化、规范化,助力提高办案质效。依法对强揽工程的左某某等8人恶势力团伙批准逮捕,依法对陈某某、徐某某恶势力团伙提起公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创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院为契机,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坚持依法办案、释法说理、矛盾处理“三同步”,化解矛盾数十起。建立健全检察联络员制度和驻村检察官制度。着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特殊人群司法救助、主题法治教育百日攻坚活动,未发生涉检赴省赴京上访事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2件。连续多年被评为综治先进单位。 

  公益诉讼和民行检察业务共发力。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聚焦公益保护,共立案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行政机关回复23件,整改到位2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修复被坏英烈纪念设施10余处、清理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400余吨、关停污染严重的塑料粒子加工厂、胶水小作坊、造纸厂4家、补植复绿1万余株、复垦耕地近5亩、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000万元。围绕“双创”等中心工作,开展了“维护学生饮食安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在行动”等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城区和5个乡镇的35家中小学、幼儿园厨房及校园周边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贩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学生饮食安全管理;针对锦江等6个乡镇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村饮用水进行水质检测,向区卫生行政部门以及6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我院的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肯定批示。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执行监督,共审查民事、执行案件120余件,发出诉讼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了我省首例撤销监护权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该案得到中国妇女报等媒体的肯定报道。 

  三、加强改革创新,在深化改革中激发事业发展动力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相关要求,分类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精简高效、权责明晰的办案机制初步建立。积极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已成常态,院领导办案数量占总案件数量的34.2%,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实行内设机构大部制运行机制,有效提升工作运转效率。我院司改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司改督导组的肯定。 

  促进司法办案规范运行加强案件管理,深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积极发挥流程监控作用,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积极探索开展“三书比对”试点工作,对所有已判决生效案件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进行“三书”比对审查,该工作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积极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化检察办案资源,将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由同一承办人员办理,推动“捕诉一体”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运作,“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运行以来,一审公诉案件办案周期明显缩短,退回补充侦查率明显下降,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下,开通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三大功能模块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广泛收集民意、汇聚民智,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加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坚持阳光司法,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5条,公开法律文书246份,接待辩护人45人次,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信。 

  四、强化政治引领,在从严治检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诵读“红色家书”等系列活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院领导带头践行“谈心谈话三个六”工作法,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不断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养。 

  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高检院“禁酒令”,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积极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问题,积极推进“严、细、实、快、廉”作风纪律建设。通过建立述职述廉、检务督察、节假日廉政教育等制度,打造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执法为民、担当作为、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素质建设。今年我院共有2个集体和12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表彰,涌现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等一批先进典型。持续加强干警的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40余人次。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制定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部署,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50余篇,其中一篇调研文章被评为第十四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调研成果获奖篇目二等奖。编发新媒体原创作品33篇,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转发25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与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院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对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检察产品供给能力还需要提升;二是检察职能均衡发展水平有待提高,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有待提升;三是司法改革配套机制需要完善,改革协同性、适应性还有待提高。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为新起点,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狠抓办案谋发展,改革创新重自强,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现代化余江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忠于职责使命,增强服务大局成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打赢“三大攻坚战”,为推动余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聚焦法律监督,促进法治余江建设认真落实新修改刑事诉讼法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意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坚持法治标准,深挖彻查“保护伞”,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公益诉讼,助力依法行政。   

  三是推进改革创新,激发科学发展动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健全司法改革配套机制,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衔接配合,着力在反腐败斗争展现检察新作为。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理念,提升办案质效。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切实以智能增效能。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政治建检、规范治检、廉洁树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党的建设。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岗位标准,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担当实干,奋发有为,积极推进余江检察工作又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一案三查一跟进:鹰潭市检察机关整合打击、保护、监督、修复、预防、教育等职能,对生态领域案件一查刑事犯罪,二查公益诉讼,三查生态修复,预防宣教同步跟进的一种办案方式。它强化了内部协作、外部联动、整体协同、系统推进,解决了生态案件“谁来管、怎么管、管到底”的问题。 

  2.捕诉一体: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员办理。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它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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