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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度)
时间:2024-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3日在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昂扬斗志,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提升

党的建设有新成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汲取本土“血防精神”“韬奋精神”“工匠精神”养分,倾力打造“红雨检风”党建品牌,老干部党支部被评为全市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业务质效有新提升。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基层院前列,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5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服务大局有新担当。办理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黄某等人涉黑案获省委政法委肯定。设立全省首家涉台检察联络室。“心向无讼”追求“办案无访”工作经验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心向无讼”标兵办案团队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自身建设有新突破。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等集体荣誉。毛红文同志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2023年共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12。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持续保持高位。

一、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书写善于作为的检察实绩

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维护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起诉183件272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办理黄某等人涉黑案,追加认定罪行2起,追诉4人,全案12人均认罪认罚,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熊某等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审查后改变定性,依法准确认定熊某等人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切实做到既不拔高也不降格。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6.9%,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倾力促进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依法批捕3人、起诉2人。着力加强检察服务,开展普法微课堂进企业活动,21名干警挂点联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次。

努力保障善治。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案-访比”、涉检访始终保持为0。联合各乡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对农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多部门完善精神病人管护、服务等协作机制,实现精神病人零犯罪。聚焦共性问题治理,制发检察建议15件,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彰显为人民司法的检察担当

始终坚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倾心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心向无讼”基层社会治理品牌,办案团队入驻区、乡两级综治中心,主动对接“老易调解”“余江大嫂”等综治品牌,依托84名专业型、社会型、法律型听证员,做实亲历走下去、亲耳听进去、亲心帮下去的“三亲”工作法。牵头组织听证85件次,促进矛盾化解率100%,该品牌做法获最高检和省人大肯定。夏某某刑事申诉案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实质性化解信访典型案例。

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聚焦守护公共利益民生福祉,办理涉医疗美容、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案件52件。积极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会同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运用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手段,联合区法院等相关部门为农民工追讨欠薪100余万元。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30件42人。依法办理涉及45名老年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其中21名老年人进行司法救助。

尽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提前介入案件3件。合力守护未来,为全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专题培训,联合共青团、教育等部门深化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督促依法处理2人。让校园普法“潮”起来,观看法治直播课学生达2万余人,深入乡村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开展“趣味法治+暖心慰问”活动。加强妇女权益保护,与区妇联建立困难妇女救助机制。在办案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36名困难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发放救助金67万余元。李某某等人司法救助案入选省检察院、省妇联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三、聚焦法定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促进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审查逮捕案件141件199人,审查起诉案件324件514人。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群众身边多发性犯罪,起诉63件92人。开展“獴猎行动”、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专项监督,监督撤案20件。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8件59次,办理的罗某某等13人跨境“裸聊”敲诈勒索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综合运用电子数据锁定犯罪事实,该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长降至21天。加强监检衔接,依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强化。依法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9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100%。做实“刑民协同”,针对农村地区赌博违法犯罪多发暴露的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清查重点场所130余家,整治问题隐患60余个,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该系列案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做好“行刑”双向衔接,内部建立线索移送,外部加强协作配合,53名应接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切实防止“不刑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规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配合、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守护耕地红线主题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办理耕地保护案件34件,督促保护耕地1000余亩,推动710万元耕地占用税征缴入库。办理吴某某违法占用耕地养殖牛蛙案,通过磋商、公开听证等举措,促使120余个牛蛙棚重新变良田,该案获得省、市两级人大代表肯定。办理的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

四、聚焦队伍强基,涵养求真务实的履职特征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作风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调研成果转化5项。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为民办实事86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7次。自觉接受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整改问题4个。持续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全年共记录报告55件,让“过不过问都一样”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深化队伍素能培养。持续加强班子建设,配备2名35周岁以下班子成员,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抓好检察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开展“恩润书屋”青年干警读书沙龙等系列活动,努力建好优秀年轻干部“蓄水池”,涌现出省级以上业务竞赛标兵能手2人,获评全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成效突出控申部门等荣誉,原创微信被省检察院采用28篇,办案故事《我们一起回“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故事。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开展专项活动1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75件案件进行监督。对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实行清单式管理、督办式跟进、全程式参与,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7件,得到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的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有提升空间,拔尖型、领军型人才还需进一步培养。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在司法为民中砥砺检察初心,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余江建设新篇章。

一是忠诚铸魂,以更强担当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本色成色更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工作思路、优化创新举措、解决实际问题,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二是践行宗旨,以更好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以“特色建院、品牌强院”为抓手,持续擦亮“红雨检风”“心向无讼”品牌。

三是夯实根基,以更严要求淬炼过硬检察队伍以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实现学、练、考、用有机衔接,探索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教培体系,铺设育才“桥梁”、打造育才“高地”。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牢记“三个务必”的谆谆教导,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确保检察监督办案权力依法公正高效行使。

蓝图绘就催人奋进,使命在肩唯有笃行。新的一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力践行“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及案例说明

1.心向无讼”品牌:天下无讼、以和为贵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追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决定打造“心向无讼”工作品牌,旨在促进社会少发生、不发生案件,达到天下无讼的幸福状态,让老百姓减少涉案涉讼,依托省级业务标兵办案团队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健全矛盾化解检察一体化、府检联动、检察官入驻综治中心、数字赋能四类协作配合机制,参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

2.“案-访比”:“案-访比”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创立的办案质效分析管理制度,是指一段时期内,检察机关办案产生的信访与受理的案件之间的比值,“案-访比”的价值在于揭示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之间的联系,反映出一段时期内,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中产生出多少信访,“案-访比”越低,代表办案质量越高、群众满意度越高(如“案-访比”为1%,说明检察机关每办理100件案件,只出现1个“访”;如“案-访比”为0,则说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访”,是办案的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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