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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度)
时间:2025-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0日在鹰潭市余江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桂江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涌现出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全市平安建设优秀单位等区级以上先进集体、个人36个,7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一、依法能动履职,护航余江高质量发展

始终围绕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坐标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护航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嫌疑人167件249人,提起公诉302件52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2.25%。其中,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21人,相对不起诉32人,对62件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涉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犯罪坚持“严”的一手不放松,起诉127人。协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批捕29件66人,起诉52件121人,高质效办理涉缅北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专案,起诉41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办理的黄某涉黑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稳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办理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5件,开展“空壳公司”打击治理专项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双随机抽查,对27家经营异常企业上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4.77万个经营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类,高信用风险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持续开展挂案清理工作,监督撤案1件。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建立“维权办-联系点-维权联络人”检察服务网,收集、办理企业诉求24件深化涉台检察联络室实践,受理相关法律咨询40余次,办理的一起涉台敲诈勒索案,为50余名台胞挽回损失37万余元。以《商标法》、“余江眼镜”集体商标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进商会、进企业等活动10余次,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聚焦生态宜居,起诉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件43人。持续落实“人大+检察”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紧紧围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加大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力度,办理的罗某某等11人非法捕捞案,采取“增殖放流+劳务代偿”代替性生态修复赔偿方式,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实现“治罪”“治理”并重,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办案故事被评为全省“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三等奖。组建“心向无讼”青年普法宣讲团,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联合画桥镇创新“文艺汇演+普法宣传”新模式,让法治宣传更润人心。

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守护民生民利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深做实群众可感受、得实惠的检察工作,相关工作得到区委、区人大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将和谐理念融入前端办案,依托“心向无讼”标兵办案团队,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促成民事和解63件。117件群众信访,均做到“件件有回复”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依法向18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38.5万元,人均救助金额同比上升124.49%。2件提请联动救助困难妇女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批捕8人,起诉17人。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督促区卫健委开展打击医疗美容监督检查行动,对城区内的97家相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清除违法医疗广告182处,查处违法案件2起。开展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检察监督活动,16件同类案件全部裁定终结执行,推动32名社会抚养费“老赖”摘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对辖区内各住宅小区900余部电梯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解决电梯带病运行问题20余个,全力保障群众“上下”安全。

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开展“守护妇女合法权益”“守护夕阳红”专项行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推动拨付女教师卫生护理费120万余元,推动全区养老机构整改消防、食品安全等问题100余处,1家整改未达标的养老机构被相关部门关停,原入住老人得到妥善安置。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人,对取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后的全区首例猥亵儿童案,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并与法院就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理念和工作要求达成一致。联合区民政局、团区委等部门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3000余名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1名教师被终身禁止准入。落实“一案多查”,做好校园周边风险排查防控,加大未成年案件综合履职,在办案中发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未成年人文身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消除10余个食品安全隐患,划定3处特定区域供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规范20余家小摊贩行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19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40余次,其中“国家安全进校园”法治课以直播形式向全区5万余名师生做宣讲。

三、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办案高质高效融合,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与公安执法有机贯通、良性互动,提前介入75次,自行补充侦查33件,纠正漏捕漏诉4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1件,办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3件。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12人,对监委移送案件提前介入22次,认真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处行贿案件44人,同比上升100%,涉案金额890万余元。扎实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做实。依法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6件,同比上升46.84%,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均获采纳。设立“心向无讼”工作微站、支持起诉服务站,联合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余江区欠薪纠纷“多元调解+司法确认”机制,通过支持起诉、调解磋商等方式,为89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3万余元,促成企业签订和解协议90余份。26件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化解。办理的杨某某等37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在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作案例宣讲。切实履行行刑反向衔接职责,全年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9件,发出的22份检察意见均获采纳。办理的河北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实现了案件从刑事司法向行政执法程序的跨区域反向流转,督促当地行政机关依法对涉案企业处以罚款73万余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避免“不刑不罚”,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拓展。公益诉讼立案5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制发检察建议35份,目前收到行政机关回复31件,检察建议诉前整改率100%。聚焦“非粮化”“非农化”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行动,推动恢复耕地种植120余亩。坚持“可诉性”标准提升公益诉讼履职办案效果。对某乡镇(街道)未按检察建议督促砂厂整改致使耕地未得到及时修复一案,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诉”的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接续释放耕地保护红线寸土不让的法治决心,目前相关耕地已整改到位。

四、持续强基固本,锻造堪当重任检察铁军

准确把握从政治上看的根本要求,确保队伍建设正确方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向区委、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38。注重学用结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2次。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解《条例》,引导全体干警严于律己,改进作风。持续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擦亮“红雨检风”党建品牌的政治底色。我院党总支获评全市“四强”党支部1名干警获评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加强素能培养。以老带新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并选派4名年轻干警参与主题教育、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10名干警轮岗锻炼,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积极推荐优秀干警参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4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4名干警入选全省、全市检察人才库。牢牢把握“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要求,全年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案11件。

抓实从严治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逐级政治家访,强化八小时外监督。驻院纪检组列席党组会4次,对8个“三重一大”事项做实同级监督。多维度抓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持续传导“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公正办案”的清风正气,全年记录报告有关事项78件

一年来,区检察院自觉把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落在检察履职全过程,坚决落实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检察工作,向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60名(次)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零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我院妇女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代表肯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办理的律师陈某某申请保障阅卷权监督案分别被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评为典型案例。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做实“三个善于”,强化“三个管理”的自觉有待增强;二是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还不够深,工作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对照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有待增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上下功夫,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建检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各项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持续服务保障大局自觉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主动融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检察护企”、雳剑护航行动等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助力激发市场活力。主动聚焦民生实事,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是持续强化监督质效。“三个善于”为引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严格依法高效规范办理刑事案件,持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做强刑事检察。加大民事裁判、民事执行、虚假诉讼监督,做优民事检察。严格把握履职边界,做实行政检察。持续落实“人大+检察”机制,聚焦“可诉性”要求,推动以诉促治,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着力破解留住人、培养人、用好人等方面难题。完善检察人员考核等检察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选树典型活动,激励全体干警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把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检察监督办案权力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

启程绘宏图,砥砺续佳篇。2025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凝心聚力、担当实干,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有关用语案事例说明

2.区检察院2024年批捕、起诉有关情况


附件1

有关用语及案事例说明

1.空壳公司:已经注册成立但尚未进行实际业务运营的公司。通常任命首任董事,投资者认购股份,不发生经营也无债权债务。空壳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注册,拥有合法的公司身份,但并实际经营业务,或者业务量极少。?

2.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院对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跟进监督。

3.?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新型法律监督模式,通过数据建模发现风险点与监督点,实现智慧监督。该模型不仅是一种技术工具,更是一种全新的法律监督思维和工作模式的体现。

4.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时,能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准确地把握案件中实质的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在办理案件时,应该深入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价值和理念,而不仅仅是机械地适用法律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在司法过程中,不仅要严格依法办事,还要考虑到社会现实和民众的情感,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

5.三个管理:业务管理:业务管理侧重宏观,强化“大管理”的格局意识,突出分析研判、掌握动态、把握趋势、查找问题、研提对策、改进工作的功能案件管理:案件管理侧重中观,是对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履职办案中影响公正司法的问题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业务管理、案件管理的重要手段,重在提升检察产品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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