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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顺手牵羊专偷手机,男子多次作案终落网
时间:2023-09-12  作者:高振  新闻来源:余江检察  【字号: | |

案情速递

2023年3月份一天,被告人曾某在鹰潭市余江区邓埠街道某菜市场闲逛,发现被害人吴某正在从其停在菜市场后侧的车辆上卸货,趁其不备,将其车辆上的银灰色vivo手机盗走。后曾某以100元价格将该手机出售。

2023年5月份一天,被告人曾某在鹰潭市余江区璜溪镇某集市闲逛,趁黄某在某母婴店门口购物时,用镊子将其随身携带的红米K50手机盗走。后曾某以300元价格将该手机出售,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447元。

近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曾某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请公诉,被告人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

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千万不要因自己一时的贪念,心存侥幸做违法的事情,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民众在外工作和游玩时,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和钱财,避免被人顺手牵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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