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会议要求,研究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并审议本院学习计划。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桂江海主持会议。
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体检察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自觉。
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实际成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引导干警在办案中重实效、重实绩、重口碑,真正把正确政绩观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上,把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落到实处。
要强化责任落实,院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要把学习教育与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推进。全院干警要把此次学习教育作为政治体检的重要契机,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全力推动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余江篇章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